校内各单位:
根据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及实施办法和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办)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给予河南省的申报限额,省规办设定的申报条件为:
(一)获得2022-2024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特等奖的成果;
(二)获得2022-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三)获得2022年度度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教育类)的成果;
(四)没有获得以上三种奖励或参与 2025 年有关成果申报但尚未公布评审结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教育类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咨询服务报告、普及读物)也可申报:
1.发表、出版时限在2021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之间;
2.论文为CSSCI(简称C刊)来源期刊;著作20万字以上。
凡已在第九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申报办法和推荐程序
(一)申报办法
1.申报者填写
申报者访问(无需登录)全规办评奖申报系统,下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区申报评审表》)进行填写,准备成果及佐证材料。
2.材料报送
各申报人将《专区申报评审表》WORD版和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成果及佐证材料的PDF版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excel格式,2份,见附件4),于11月3日下班前报送至行政楼3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nyistfgc@nyist.edu.cn),发展规划处将在审核后集中报送至省规办。电子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审核有关要求见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附件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附件3)。
(二)推荐程序
省规办将根据全规办下达的限额指标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推荐,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全规办的初审反馈结果,省规办将第二次公示并核查,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推荐材料由全规办组织专家进行复审评选。
联系人:林翔 0377-65019573
附件: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工作安排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4.教育专区评奖申报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