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校历和本学期教学安排,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4〕55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安排在6月9日-6月29日(第17-19周)。
二、考试编排
1.各教学单位在排考时要综合考虑学生复习迎考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不得过于集中,原则上同一行政班级一天不得超过两门课程考试,半日内不得安排两场考试。
2.标准行政班级配备2名监考人员,考生人数70人以上的考场,应至少配备3名监考人员。
3.课程承担单位在安排监考教师时要充分与教师所在学院沟通,避免监考教师半日内连续监考。
4.重修学生考试随课程期末考试一并进行,各教学单位在考试编排和试卷印制时要考虑重修学生数量,避免教室容量和试卷数量不足。
三、考试命题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4〕55号)文件要求,做好试卷命题,考试组织。
1.试卷命题要体现OBE理念,突出“两性一度”,重点考察学生实际能力、应用能力及综合素质。
2.同一课程同一大纲同一学期授课的所有教学班级必须统考,即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原则上同课同卷、教考分离、集体流水线阅卷。对统考课程,教学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试卷的命题、印制工作。
3.试卷审核实行两级审核机制,审核考核方式及命题计划是否符合大纲要求,命题内容和分数分配的合理性、科学性、规范性、政治性。
4.任课教师不得针对期末考试印发复习提纲,不得圈定复习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透露考试内容。
5.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守试卷保密制度,严格审查试卷合理性和规范性,如出现试卷泄密、印刷错误、不清晰、不完整、试卷丢失等情况,将按程序进行调查,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监考要求及考场纪律
1.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利用考试B证随机安排座位,杜绝手机等通讯工作进入考场,严肃考场纪律,发现作弊情况应及时记录并上报。
2.考生一律凭考试证和学生证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考核,入场后按照监考教师指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换座,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
3.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诚信考试教育,及时处理作弊违纪考生,制定考试工作方案,落实巡考制度。
五、缓考
1.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考核的,在课程考核前3天办理缓考手续,填写《缓考申请表》,并附带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缓考。缓考未获批准,擅自缺考按旷考处理,该门课程计零分。
2.审批后申请表一式四份,学生所在学院、课程所属学院、任课教师和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3.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时标明“缓考”。经批准同意缓考的学生,随下学期初补考进行,按初修录入。
4.参加重修考试的学生若与本学期正考时间冲突,可申请缓考,随下学期补考进行。
六、试卷评阅
1.试卷评阅要客观、公正、公平、准确,不打人情分,不无故扣分,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
2.试卷评阅采取集体评阅方式,每门课程参与流水评卷的教师应不少于3人。参加评卷教师应把握评阅尺度,统一评卷标准。
3.客观题直接在答案填写处做批阅,正确的打“√”号,错误或空白打“×”号;主观题不标示“√”号或“×”号;对答题错误部分应以下划线标出,作为扣分依据,直接给出应得分数。空白或答案不完整的,不需做任何标示。
4.评阅中如发现误评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改原来的得分时,应将错误处划去,并在一旁另写上正确分数,更正处必须签全名,谁更正谁签名。每份试卷更改不超过3处。
5.卷面成绩经复核人复核后,在“复核人”栏签全名,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由2人签名。
七、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
1.任课教师应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本学期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所有成绩录入。
2.材料归档按照《南阳理工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4〕69号)规定要求执行。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