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社语函〔2025〕1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第七届中华经典诵读比赛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服务教育强国、文化强国建设,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传承发展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以“典耀中华,赓续文脉”为主题,通过诵读、讲解、书写、篆刻等多种语言表现方式,诠释中华优秀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弘扬中国精神,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浓厚氛围,提升广大师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
二、活动安排
1. 宣传(4月15日--4月30日)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全体师生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氛围,使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到活动当中。
2. 校赛(5月1日--6月8日)
参赛人员根据比赛要求,录制诵读视频。各教学单位组织初选,并于6月1日前推荐优秀作品至教务处语言文字科(行政楼113房间,联系电话:62073867)。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评比,评选出各组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
3. 省赛(8月)
省级复赛采用视频评比方式。学校于6月10日前择优推荐教师组、大学生组、留学生组和社会人员组参赛视频作品各2个,提交省教育厅,参加河南省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报送的视频作品集中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辅导老师奖,并选送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三、参赛对象
全校师生均可根据自身情况,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比赛(教师组、大学生组、留学生组和社会人员组比赛)。鼓励家庭成员组队、鼓励退休人员组队。以团队形式诵读的,团队人数不超过20人。
每人最多可参与个人或团队诵读作品1个;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同一指导老师多件作品获一等奖的不重复获优秀指导教师奖。
四、作品要求
1. 内容以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出版、发表时间至少2年以上。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集之列。
2. 作品能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展现当地深厚历史文化特点;反映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抒发家国情怀,弘扬正能量;倡导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
3. 视频作品格式要求:MP4视频,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最低高清1920*1080横屏拍摄,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和单位(单位名称写“南阳理工学院”)。
4. 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录制仅限一个场地,不得切换多个场地。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的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视频和音频,应使用正确表示国家版图的地图,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
5. 衣着得体,姿态大方,脱稿诵读,普通话标准、流畅,语速、语调恰当,能很好把握诗文节奏,声情并茂,感情饱满真挚,富有韵味和表现力,能与观众产生共鸣。在以诵读为主的基础上,可适当借助吟诵、音乐、舞蹈、书法、服装等手段提升艺术表现力。
五、相关说明
第七届全国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除“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外,还另设“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和“印记中国”师生篆刻大赛,后三项比赛不进行校级、省级比赛活动,选手可直接登陆全国赛事官方网站(www.jdsxj.eduyun.cn)报名参加,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附件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语用厅函〔2025〕2号)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教社语函〔2025〕152号)
3.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经典诵读作品汇总表
南阳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