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17号)和《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1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科研平台和科研创新团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2022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市级考核延期的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附件1)。
2.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市级、校级科研平台(附件2)。
3.2023年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附件3)。
二、考核要求
(一)科研平台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4)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二)科研创新团队按照《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附件5)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
(三)考核时,与科研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研究方向不相符的、非本科研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成员的、学术不端行为取得的、在其他科研平台或科研创新团队考核中使用过的、第一署名单位非南阳理工学院的科研成果,不予认可。
三、材料报送
《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期考核表》《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考核表》(附件6、附件7)经科研平台负责人或科研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后,连同考核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16日前交科研管理处(504房间),考核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邮箱ngkyc@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0377-60287177
附件:
1.2022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市级考核延期科研平台、科研创新团队名单
2.2023年立项建设的省级、市级、校级科研平台名单
3.2023年立项建设的科研创新团队名单
4.《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17号)
5.《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南理工字〔2022〕116号)
6.《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平台建设期考核表》
7.《南阳理工学院科研创新团队考核表》
科研管理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