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研究成果质量,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对学会2025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获批立项的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2025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豫高教学会〔2025〕28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内容开展研究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计划要求,下一阶段研究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二)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相关研究成果发表或出版时是否标明“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XXX号”字样。
(三)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等。
三、检查方式
(一)各高等学校(会员单位)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进行检查。分支机构、内设机构专项类研究项目也由主持人所在高校负责检查,相关分支机构、内设机构做好配合。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3)(以下简称《中期检查汇总表》),各高等学校(会员单位)对《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二)学会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结项鉴定的重要参考。
(二)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表》《中期检查汇总表》及相关成果材料纸质版1份于2026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发展规划处(行政楼317),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nyistfgc@nyist.edu.cn。
联系人:林翔 联系方式:18503776088
附件:1.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项目名单
2.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