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级教改项目的建设成效,根据《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南理工字〔2024〕63 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鉴定结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一)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二)2024年之前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结项。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培育教学成果奖。
三、鉴定结项条件
(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研究报告。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一般项目鉴定结项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在CN期刊上发表1篇与课题内容有关的教改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2.字数在5000字左右的结项报告。
(四)重点项目鉴定结项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至少在CN期刊上发表2篇与课题内容有关的教改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2.字数在5000字左右的结项报告。
(五)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在中文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或在CN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南阳理工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
2.字数在5000字左右的结项报告。
四、重要事项变更
(一)项目延期结项
2024年立项的教改项目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人员变更
根据规定,项目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对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研究者,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报教务处审批,每个项目变更人员不得超过2人。
五、鉴定结项要求
(一)本次鉴定结项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其中重点和重大项目需答辩,答辩时间和地点在材料报送完毕后另行通知。
(二)各项目组提交鉴定结项书、结项报告和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学生培养成效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材料等)纸质版3份。鉴定结项书单独装订,结项报告和支撑材料一起装订。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和鉴定结项汇总表纸质版1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4114409@qq.com,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115室。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上午10:00前。以上所有材料均以教学院部为单位提交。
联系人:王珂,联系电话:62073875。
教务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