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结题质量和管理水平,对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C类)、省科技研发联合基金(基础研究类)项目开展集中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程序
(一)结题申请。申请结题验收的省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当在项目资助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结题验收。提前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根据《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完成科技报告报送并取得《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成果登记证书》(该证书审核周期较长,若项目有经费支持需提前1个月联系科研管理处申请),之后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在线填写并上传《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集中受理。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实行“全年常态化申请、集中受理”的方式,依托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在线审核后,统一提交至省科技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分批次对提交的项目进行集中受理,我校第一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第二次系统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表格并发送邮箱ngkyczk@163.com。
(三)结题验收。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二、重要事项变更
(一)项目延期。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的,可以申请延期,每个项目只能延期1次,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项目负责人应当于项目资助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在项目延展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有限项规定的省基金项目。
(二)项目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以在研究方向不变、不降低结题验收标准的前提下自主调整研究方案、技术路线和参与人,经依托单位审核后于1周内报省科技厅。
三、联系方式
校科研管理处:剧老师 62071376
系统技术支持:0371—65974111
科研管理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