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与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研〔2025〕283号)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工作
1. 申报选题
申请人根据《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选题方向》(附件1)自行命题申报。
鼓励多校联合、高校与行业企业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明确牵头高校及项目主持人。
2. 项目设置及限额
根据《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申报限额一览表》(附件2),2025年分配给我校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立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申报限额2项;一般项目申报限额8项。
3. 申报条件
(1)符合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理念,具有良好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富有创新性,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促进作用。
(2)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实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
(3)项目主持人应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或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水平。鼓励专门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 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职称和学历限制。
4. 工作要求
(1)所有项目申报人员应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社会责任感;注重诚信,近 5 年内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如获立项的,一律撤项,项目主持人 3 年内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2)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向研究生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校级领导主持申报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不得超过限额的 30%。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独立单位申报项目前 3 名、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前 5 名)限负责申报或参加 1 项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数量(含项目主持人)不得超过 9 人,跨单位合作项目参加人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 2 人,最多限 5 个单位 15 人。
(3)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申报。
(4)此次获批立项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执行周期为 4 年。
二、结项工作
1. 结项原则
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同时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广泛应用和交流推广。
2. 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名单的通知》(教研〔2023〕435 号)确定的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3〕428 号)列明的延期结项项目应参加本次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因故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可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附件 2),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3. 结项条件
结项须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1)已完成立项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报告。
(2)项目研究应准确把握国内外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成果。
(3)重大项目要着重围绕全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重点项目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项目成果在两个以上(含两个)高校或行业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应用。
(5)公开发表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文(应能在中国知网、维普网等网站上查询到,或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检索证明),或正式出版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著作,或获得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开发有与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管理信息系统。
4. 结项程序
(1)学校成立项目结项评审专家组,评审鉴定所有项目。专家组成员不少于 7 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结项项目须进行会议评审,由项目主持人汇报项目研究情况。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等方式进行评议并提出结项鉴定意见。
结项鉴定意见包括:结项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实现研究目标并完成研究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或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学校评审鉴定后,将结果(结项、延期结项)报教育厅。
(2)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项目结项鉴定结果进行复核。
5. 有关要求
(1)结项项目的名称、项目组成员及完成单位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已发生变更的,由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 3),经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审批。
(2)作为项目结项佐证材料的论文、出版著作等成果,均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和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均须标注有“Postgraduate 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
三、材料报送
1. 立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附件 4,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 PDF 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立项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以“2025年立项申请书_项目牵头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 年立项申请书_10459 郑州大学_张三.pdf),提交给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所有项目的立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5,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 PDF 版电子文档)。
2. 结项材料
(1)项目主持人认真撰写结项报告并填写《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附件 6,其中签章不能有遗漏),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一个 PDF版电子文档(材料顺序:封面、目录页、结项申请书、结项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2025 年结项申请书_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代码及名称_项目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例如:2025 年结项申请书_10459 郑州大学_张三.pdf),提交给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3)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汇总本单位所有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并填写《2025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 7,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 PDF 版电子文档)。
3.材料上报
立项项目主持人于11月7日前将立项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行政楼106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结项项目主持人与于12月26日前将结项材料一式7份报送至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最终版电子材料上传与纸质版材料提交由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统一安排。
联 系 人:张老师
材料发送邮箱:nylgyjs@126.com。
联系电话:037762071357
附件:1.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选题方向
2.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申报限额一览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延期结项审批表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请书
6.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立项申报汇总表
7.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申请书
8.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汇总表
研究生与学科建设处
2025.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