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度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5〕124号)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集时间
2025年9月1日—2025年9月15日
二、具体安排
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本年度继续通过分批汇总、集中录入的方式开展本年度回执录入工作:
(一)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申请信息向各教学院下发《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表》(以下简称《录入表》)。
(二)各教学院按照表格内学生数据在学生报到时收取学生《受理证明》(《受理证明》分上下两联,各教学院收取上联,下联由学生个人留存),并将《受理证明》左下角“回执校验码”等信息填入《录入表》预留位置中,同时提醒学生核实《录入表》上“学生姓名”“高校名称”“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等信息是否准确。
(三)没有纸质版受理证明的贷款学生,需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或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并打印《受理证明》。办理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同样需收取银行出具的回执证明材料。
(四)《录入表》(纸质与电子各一份)连同《受理证明》一并于9月15日前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理证明》按《录入表》中序号排列,序号标在《受理证明》右上角),《录入表》电子版发送至nylgzizhu@163.com,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五)因地方学生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受理周期较长,系统中数据为动态数据,如借款学生持《受理证明》办理手续而下发数据中没有,则各教学院直接按照表格格式补充数据即可。
(六)对已经报到但未提交《受理证明》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各教学院应及时进行情况核实并登记。如学生自愿放弃贷款则在《录入表》校验码位置中注明“放弃”;如学生未报到,则注明“未报到”(其他如休学、退学、入伍等不能完成贷款办理的都需注明)。如有学生回执单丢失的,告知学生及时联系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询问回执校验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回执录入工作是高校保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顺利发放的重要环节,所有回执录入工作均须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截至目前,我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人数已达5000余人。为确保我校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回执录入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积极配合。各教学院要对《受理证明》和《录入表》中有关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让每一位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都能办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避免非全日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避免学生重复办理助学贷款。加强全周期信息管理,定期组织贷款学生登录生源地贷款系统,及时对系统中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更新维护,提高数据质量,打牢工作基础。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阳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