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南阳理工学院教授和博士津贴考核及发放办法(修订)>的通知》(南理工字〔2021〕7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享受教授博士津贴人员的期满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请参加考核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一、考核范围
自2021年5月开始享受教授博士津贴(学术修复期津贴)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业绩证明材料报送说明
1、纵向项目:立项文件、结项文件(结项书)复印件;
2、横向项目:南阳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到账经费证明(财务处盖章)复印件;
3、教科研成果奖励、教学技能竞赛奖励: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
5、论文: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内容)、知网查询页或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复印件;
6、著作、教材:著作或教材复印件(封面、扉页、前言、目录)、CIP查询页。
7、授权发明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注:横向项目需提供南阳理工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结项登记表、到账经费证明(财务处盖章)原件;教科研成果奖励、教学技能竞赛奖 励、荣誉称号需提供证书原件;中文核心论文需提供期刊原件;著作、教材需提供原件。以上原件由人事处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退还。
(二)请参加考核人员按照《关于印发<南阳理工学院教授和博士津贴考核及发放办法(修订)>的通知》文件要求,手工填写《南阳理工学院教授和博士业绩考核表》(附件2)并提前准备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取得业绩的时间区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正式考核通知拟于2025年6月初发布。
附件:1.《关于印发<南阳理工学院教授和博士津贴考核及发放办法(修订)>的通知》(南理工字〔2021〕71号)
2.南阳理工学院教授和博士业绩考核表
3.南阳理工学院教授和博士业绩考核表填写说明
人事处
2025年5月12日